温发改投〔2008〕389号
关于申报2008年市政府投资项目
计划调整建议的通知
市各有关部门、单位:
为做好今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实施工作,根据《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管理暂行办法》(温政办〔2008〕54号)文件要求,请你们结合今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实际进展需要,对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需作调整的提出申请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整条件
对已列入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内,要求调整年度计划数的项目,在申报时应说明调整理由,项目本年度累计完成情况和预计年度进展情况;未列入计划的项目,新报项目必须符合政府投资项目申报的条件和范围。申报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批准或设备已进入采购程序,年内需动工建设和实施的项目。
二、申请时间和材料
申报时间截止9月28日,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书面材料同时附报送Excel软盘。
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,附表和市委、市政府领导批示或专题会议纪要,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和资金衔接落实情况。
特此通知
联系人:姜放庆 联系电话:88968206
附:2008年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
二○○八年九月十一日
主题词:申报 政府投资 计划调整 通知
抄送:市府办、市规划局
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9月11日印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