谋划发展,规划先行。日前,《洞头县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规划(2007-2011)》正式出台。 该《规划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导向,按照“一次规划、分步实施、有序推进、整合力量、五年完成”的总体要求,到规划期末渔农民人均收入年均递增10%,达到8700元,城市化水平达到52%以上,全县渔农村基本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标准,基本实现“生产发展、生活宽裕、村容整洁、管理民主”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。新渔村建设规划内容涉及经济、文化和社会生活等领域,主要细分为新渔村建设产业发展规划、村庄布点规划、基础设施规划、社会发展规划等四个方面。并确定了“一区两环三组团”的空间发展格局,“一区”即县城近郊区;“两环”指环“海中湖”的五大岛内测的渔农村和环“渔港”的渔农村,包括环洞头渔港和东沙渔港的渔农村;“三组团”指温州深水港新渔村组团、大小门岛新渔村组团和鹿西岛新渔村组团。(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