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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瑞安市大日溪水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
字体:[ ]发布日期:2010-01-26浏览次数:

温发改价〔2010〕21号

 

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:
  你局《关于要求核定瑞安市大日溪水电有限公司小水电上网电价的请示》(瑞发改价〔2009〕42号)收悉。根据省物价局、电力工业局《关于调整地方公用电厂最高上网电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浙价商〔2003〕159号)精神,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  瑞安市大日溪水电有限公司含税上网峰电价为0.55元/千瓦时,谷电价为0.20元/千瓦时,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一○年一月二十二日



主题词:水电 上网  电价  批复
抄 送:省物价局、温州市电力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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